近几年,假新闻源源不绝,社会、娱乐、科技等领域都难逃“此劫”。各大媒体更是纷纷评选年度十大假新闻,其中有最富有想象力的假新闻、最伤中国人自尊心的假新闻、最让人作呕的假新闻等。而最近出现的“纸包子”的假新闻更是冲击公众信任的底线,这个策划费了一番心思:它抓住了当下公众对问题食品捕风捉影的焦虑心态,抓住了不少媒体“唯恐问题不够大”的弱点,挠到了舆论“见风就是雨”的痒处。这一假新闻暴露出来的这一链条的浮躁以及媒体自“蕉癌”开始,在报道食品卫生问题上极端的自污情结,使得新闻真实和打击假新闻这个并不陈旧的话题又一次引起了媒体从业者和受众的关注。
随着对“纸包子”事件的后续处理,不难看出政府和新闻部门对于这次事件的重视,以及对假新闻的严厉打击,这些针对这一假新闻事件的处理不应该成为日后新闻工作者只敢报喜不敢报忧的理由,笔者近日在网络上看到一篇题目为《严打假新闻 宽容错新闻》的文章,文中提出:“我们在喊新闻打假时,应弄清‘虚假新闻’和‘出错新闻’之间的区别。我们不能将出错或失实新闻划入假新闻行列。尽管有时候它们的危害与假新闻一样大,但它们仍有本质的区别。新闻造假是蓄意造谣惑众,无中生有,误导社会,是一种欺骗罪行。而新闻失真或出现错误大多数时候是技术问题或责任心问题,它不是有意造谣,无中生有,它是过错不是罪。我们都同意这样一句话:人无完人,孰能无过。同样,媒体不是神,没有哪一家媒体敢保证自己的报道不会出现一点错误,因此,新闻报道出现错误是再所难免,是可以原谅的。而新闻造假却是不允许的,是不可原谅的。新闻因错可以道歉、更正,但新闻造假不是道歉可以解决的,必须绳之以法。”“目前,各地都在新闻打假,对此我一百个同意,但有一个担心,一些人会不会将新闻打‘假’的外延无限扩大,由此来对媒体求全责备。当媒体被要求不允许出‘错’时,它可能就会在怕‘错’中失去勇敢求‘真’的精神。”
在我国是否应该如同上文作者所说的“严打假新闻,宽容错新闻”,如何严打,如何宽容,最为重要的是如何界定区分假新闻和错新闻,这引起了笔者对于打击假新闻这一问题的再思考。
关于假新闻的定义和其形成原因
所谓假新闻,并没有一个明确的严格定义,但是作为与新闻真实相对的假新闻,笔者认为即为新闻失实。在实践中,新闻失实这种现象一直困扰着中外新闻界,并且带有普遍性和顽固性的特点。几乎有媒体报道,就伴随着新闻失实。可见这一顽症的存在是有其深刻原因的。
导致新闻失实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有客观环境的原因,也有传播者主观方面的原因。根据人大教材《新闻写作教程》对于其形成原因的概括,主要包括:
1、体制性失实,是指某种价值观对于新闻报道发生强烈作用时造成的失实。
2、经济性失实,是指由于经济利益对于新闻报道发生强烈作用时造成的失实。
3、故意失实和非故意失实,这是从媒体和报道者自身的主观原因与新闻失实的关系作进一步的探讨。其中,故意失实,是指媒体或者新闻报道者事先明知道报道的内容不符合客观事实,具有虚假的成分,但是却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的制约和影响,而有意为之所导致的新闻报道失实。非故意失实,也称为业务性失实,指的是新闻报道者并无故意造成失实报道的动机,而是由于种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和影响,未能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如实做出报道所导致的新闻失实。
可见,无论是假新闻,还是错新闻,都应该归结为与新闻真实相对的新闻失实,而上文作者所提出的观点,应该指的是从新闻失实的主观方面来对新闻失实进行区分,从而区别对待。可见,如果上文作者的观点可行,那么在现实中,新闻报道者的主观因素就成为了区分的关键。
故意新闻失实的原因
笔者认为,在我国现阶段,故意新闻失实大量出现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激烈的报业竞争。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一些新闻媒体为了吸引读者,提高报纸发行量,刊登有炒作价值的新闻。这些新闻多是“追求轰动效应”之作,多是“争奇猎怪”之作。而另外一些报纸看到竞争对手采取这样一种方法或者手段后获取了巨大经济收益,便又纷纷效仿,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以致达到一种泛滥的地步。因此,有意无意的误传、炒作假新闻现象时有发生。
对受众的迎合。一些报纸为了能够让更多读者来关注自己,或者使自己的传播达到更好的效果,记者、编辑必然会按照受众的文化水平、喜好来选择相关内容。受众的文化素质、动机和需求,对于报纸的品位和风格有着相当大的反作用。那些有轰动效应的假新闻屡屡出现,就是因为这类新闻存在着一定的读者市场,从一个方面促成了假新闻的泛滥。
网络的宽容与开放。网络凭借其与生俱来的优势,正在逐渐取得新闻发布的权威性和优势,借助网络获取新闻信息的趋势会进一步加大,上网阅读新闻将成为未来人类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以及对于点击率的看重,导致了虚假的新闻四处可见。网上新闻信息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可一些报纸的记者、编辑为了省力和偷懒,过分依赖网络,很多稿子不经核实,从网上直接搬过来就上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