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城,许多留守妇女使责无旁贷地担起了操持家务、抚养孩子和照顾老人的重任。与此同时,留守妇女面临的另一个问题也越来越凸显了,那就是她们的性需求。作为一个生理和心理都健康的成年女性,对丈夫常年在外打工,自己夜夜与寂寥相伴、正常的性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窘境,她们该如何面对这个近乎难以启齿的问题呢…… 2006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一位留守妇女一纸诉状将常年在外打工的丈夫告到法院,理由是丈夫长年在外与别人同居,不能给她合理的性需求,应该给她“性权利补偿费”。那么,这位留守妇女的诉求法院会受理吗?如果受理,又该作何判决呢?
生活的艰难独自承担,留守妇女一把辛酸一把泪
今年30岁的林月东出生于广西南宁市邕宁区那陈镇。1994年,18岁的她和家住广西横县百合镇大炉村、比她大一岁的李广在广州打工时认识并结为夫妇。年底便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李藩。
刚结婚那会儿,两人度过了一段如胶似漆的美满生活,可随着夫妻生活趋于平淡,两人之间就开始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吵闹。更让李广恼火的是,林月东总喜欢拿他跟那些在外打工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