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借鉴数理统计理论,提出了一种企业信用评级理论——模糊评价法,并在此基础上阐述如何将该理论应用到海关企业信用评级的实际工作中。
[关键词]企业信用评级 模糊评价法海关监管
[中图分类号]F75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08)05-0101-04
[作者简介]邓福光(1971—),湖南资兴人,现任职于深圳海关,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国际经济管理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改革深化和开放扩大,我国进出口(尤其是加工贸易进出口)业务量激增,海关监管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矛盾凸现。为了迎接挑战,中国海关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开始实施全方位的制度改革和创新,提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与加快经济建设和扩大开放相适应、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严密和高效相统一、适应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要求的完善的现代海关制度”的制度建设目标。经过十年来的艰难探索,以“通关作业制度改革”为中心环节和突破口的第一步改革目标基本实现。然而与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的目标差距仍然较大。
按照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的要求,必须改变传统的“以货物为监管单元”的监管模式,实行以“企业为监管单元”的管理模式。这就要求对企业实行科学的信用评级,并在此基础上实行“量体裁衣”式的差别化管理模式,这是目前我们面临的“难点”。
尽管我国海关对企业信用评级已经开展了近十年,目前已经积累了一些企业信用评级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有:(1)企业分类评级指标较为粗糙,范围狭窄,同时,企业分类指标体系不健全,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2)评价的方法不科学,只用主观定性评价,没有用数理统计方法进行科学的定量评价,信用评价的准确性和精确性还有待提高;(3)企业的A、B、C、D分类太少,不能真正做到“量体裁衣”式监管等。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试图借鉴数理统计理论,提出一种全新的信用评级理论——模糊评价法,并在此基础上应用该理论阐述其在海关信用评级的实际应用。
二、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
一种理论方法——模糊评价法
该评价方法在选取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来对企业信用进行评分。操作步骤如下:
(一)按照一定的标准建立定性和定量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选取的基本原则
(1)系统全面性原则。企业信用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经济活动中,指标体系的设计应涵盖企业经营活动并与之信用相联系的各个方面,这样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的信用水平,缓解海关与企业之间存在的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切实推进信用分类管理措施的落实到位。
(2)稳定可比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中选用的指标要有稳定的数据来源,指标的范围、口径包括指标的时间长度、计量单位、内容涵义等必须一致可比。考虑到在进行综合评价时能够进行横向对比,剔除各企业之间规模及业务发展的不平衡,指标的选择应多考虑相对指标与平均指标,尽量少用一些具有时间积累效应的指标(信用的历史积累指标除外),消除历史因素和地域因素的影响或尽量减少其他因素的影响,使评价结果具有可比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