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的起点——从多本质到古代寻根诸说
书法是一门貌似简单其实并不简单的艺术。关于书法的本质特征,在80年代就经过长期探讨甚至热烈争论,至今意见不一,众说纷纭,例如,具象和抽象势难两立,传统书论和现代美学往往牴牾,如此等等。笔者也常陷入迷惘和反思之中。其实,要深入探讨书法的本质特征问题,关键之一在于思维方式或方法论的选择和改变。
过去有一种思维定势,它令人产生如下认识,即一事物只能有一两种本质,而且这种本质是凝定不变、千古如斯的。这是单向思维的表现。其实,事物决非具有单一定性的现象,而是有其多本质性的。列宁曾摘录过黑格尔如下论述:“人的思想从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的本质到二级的本质,这样不断地加深下去,以至无穷。”(注1)黑格尔的本质观,表现了德国古典哲学深邃的睿智,它给人的启迪是:本质是可以多级多向多层面的;以不同的方法和视角,可能窥见事物不同的本质;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事物的本质也会多维多向地显现出来。
书法的所谓初级本质是什么?“是指汉字的书写艺术”(邓散木《书法百问》)。由这个没有什么争议而又稍嫌简单的定义出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