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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涵是个让人惊艳的女子,一如她母亲当年。晓涵20岁时,母亲拉着她的手,一字字说:晓涵,从此以后,你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什么都是小事,自己的终身是大事,找个好男人才是女人终生的事业。
这样的话从母亲嘴里说出来不是没有缘故。母亲年轻貌美时喜欢上了英俊风流的父亲,父亲用自己的风流让母亲吃尽了苦头。漫长20年,留在晓涵脑海中的男人形象是父亲的招蜂引蝶,她恨那些有着一副好皮囊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是女人的毒药。所以,她冷静着清醒着,因为绝不要步母亲的后尘,一个人守青灯的日子是冷下去的油,那种腻和清冷,只有母亲懂得吧?
上到大三,宿舍里惟一没有男友的女孩子就是她,她冷艳着一张脸,把自己的心事一寸寸地量,校园里的梧桐树黄了又绿绿了又黄,她面前的男子一个个退去,到最后只剩下一个方达生。
方达生是那种平常的男生,平常的人平常的貌,家亦是农村的,吃饭总是去最便宜的窗口。但他细心,晓涵每次来,他一定会推开门,等她过去他才进。对别的女生,他亦是那样体贴,这样的男子,一定是善良的。
还有,他经常帮食堂的工勤人员做事情。他说,他的父亲就是家乡一中的校工,看到那些人,便想到父亲。
他没有钱摆生日宴会,努力地读书,只想有一个好的将来报答父母。和那些城市男生不同,他不吸烟不喝酒不泡酒吧不说那些前卫的摸不着边的话,他还踏下心来看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晓涵是从细节开始喜欢一个人的。
可她不说。母亲说,女人如果失去了矜持就失去了一半幸福,那年,母亲就是因为贪婪于父亲的帅气而毁掉了自己的一生。
但大三的秋天,方达生把一张字条放到晓涵的本子里,他只写了一句话:我可以喜欢你吗?
很美的柳体,看得晓涵心跳,她想,她是要这个男子的,她要的,是他的稳妥,他的细心,他的善良,这样的男子,是值得托付一生的。
她回了他的字条,写了一个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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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晓涵的世界多了一个人,他去打了饭等她来吃,他去买两颗水晶心给她一颗。方达生直到吻过晓涵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如此冷艳而美丽的人怎么可能是他的?多少男孩儿败在了他手上,他是和人打赌之后才写的那个条子,他是万般无奈之下才那么写的,自始至终,他以为自己输定的了。
赢了的他简直狂喜。把晓涵捧在手心里怕化掉,领在手里怕跑了。他看她,满眼全是欢喜,晓涵的眉毛晓涵的眼睛晓涵的衣服晓涵的长发,甚至晓涵的呼吸亦与别的女子不同,他对她说:我许给你我的将来,许给你我的一生,我愿意为你粉身碎骨。
第一次有男生讲这样的山盟海誓与她听,晓涵不由得泪水涟涟,宁愿长醉不愿醒。但偏偏要毕业,她和他要回各自小城。他说,等着我,三年之后,我来接你去上海,我要考上海的研究生。
晓涵相信他有这个能力,他学习如此优秀,当初是被保送进的A大,如果不是保送的,他可以留校,但现在,他必须回那个小城。
好在两个小城离得不远,几个小时的车程而已。他拂去她眼底的泪:晓涵,今生,来世,我都是你的。
那是他最后给她的承诺,三年之后,他给她的话是:人生很多事情无从选择,这是命。
那时他已经在上海读完研究生,娶了一个上海政要的女儿,而她依然在小城,子然一身。三年来,他来过无数次小城,与她亲热,给她做手擀面吃。但此时,人却隔了天涯,他没有一个理由,就莫名其妙地结婚,剩下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在秋风中看着织了一半的毛衣。那是她织给他的,是第一件毛活,毛线是她亲自挑的,深棕色,织得不好,但织进去的全是甜蜜。拆的时候,线变得弯弯曲曲的,晓涵知道,那些线,再也变不回原来的样子了。
也许母亲还是说错了,那些薄情寡义的男子,不一定都相貌英俊风流倜傥啊。
转年,她很快结了婚,嫁给一个财政局长的儿子,那男子早就倾心于她。新婚夜,她波澜不惊,她丈夫看着她的不动声色,只说了一句:你是一个可怕的女人,但我还是欲罢不能,这是我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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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之后,她出差到上海,恰巧去他的部门办事情。这是天意,她想。
站在镜子前的晓涵,已经30岁的晓涵,有了一个四岁的男孩儿。她剪了长发,穿素色衣服,丈夫有自己的公司,所有应该有的她都有,她却还是瘦,胖了的是丈夫和儿子。她来上海的前一天晚上,一个人在寂静中坐了好久。其实,她可以换一个别人来,但看到他的名字,她还是决定自己亲自来一趟。
主席台上坐着他。他胖了,头发少了些,手指被烟熏黄了,晓涵记得他是不吸烟的,他正在那里侃侃而谈,打着官腔,他不知道此刻她正坐在角落里看着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