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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反证法在初中数学中运用


□ 刘振中

  解答证明题,可以直接从原题入手,也可以间接地从它的反论题作眼。由此,证明方法可分为直接证法和间接证法两种。有些命题,用直接证法比较困难,有的在特定场合甚至找不到直接证明的依据。这时可以证明它的反论题(与原论题相矛盾的判断)是假的,结果也能间接地达到目的。

  具体地说,就是不直接证明命题“若p则q”,而是先肯定命题的条件p,并否定命题的结论q,即从原题的反论题“既p又 ”入手,由p与 合乎逻辑地推出一个矛盾的结果;根据矛盾律,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真,必有一假,断定反论题“既p又 ”为假;从而,根据排中律,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必有一真,由此肯定命题“若p则q”为真。

  这种不是直接从命题的条件推出结论,而是从结论的反面出发,引出矛盾,从而证明命题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反证法。

  用反证法证明命题一一般有下面三个步骤:

  1、 假设命题的结论不成立;

  2、 从这个假设与已知条件出发,经过推理论证,得出矛盾;

  3、 由矛盾判定假设不正确,从而肯定原命题的结论正确。 很抱歉,暂无全文,若需要阅读全文或喜欢本刊物请联系《现代教育探索》杂志社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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