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在我国残疾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保有人力资本存量。由此,通过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可以使这部分残疾人部分地恢复其工作能力,使其回归社会,回归家庭,这对于一家、一国乃至全社会都具有重大意义。研究简要回顾残疾人康复相关概念、发展历史以及康复事业目前已经取得的进展,并通过结合数据分析指明了我国残疾人康复事业仍存在的问题,以期为今后的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提供一些建议。
关键词:残疾人;康复;需求;供给
中图分类号:C913.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09)01-0005-07
一、研究背景
2006年,我国进行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根据主要数据推算,全国各类残疾人口的总数为8296万人,其中15~59岁的残疾人口为3493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42.10%,这意味着相当大一部分残疾人口处于就业年龄段。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我国残疾人劳动参与率一直处于比较低的水平,这也是造成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的一个主要原因。事实上,残疾人和任何健全人一样,同样也有作为人所与生俱来的生存、尊严等权利。发展残疾人事业就是要使残疾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实现,使他们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建设,共同享有社会发展的成果。而“参与”是以康复为前提的。
人类社会对康复的认识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历史时期,才逐渐认识到:生命抢救过来之后,“疾病”可能稳定下来或继续发展,人们从事日常生活活动和工作的能力是会打折扣的。如果能在抢救生命,治疗疾病的同时,将保护功能、恢复功能的措施一齐开展,则不少人不仅疾病将得以恢复,而且能回归家庭,回归社会进行工作和生活,使其生活质量全面提高。经由认识上的不断深入,“康复”逐渐为人们所认识。
最初,工伤作为工业社会不可避免的社会问题,最先得到关注,工伤保险亦因之成为迄今国际上项目最广泛,待遇最优厚的社会保险制度。早期,多数国家在制度上都是以赔付为主,以对伤残者进行及时救治为辅,其后,根据伤损情况配置适当的矫形器或辅助器械。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工业生产的进步,各种工业意外不断增加。工伤不仅严重影响了工伤职工个人及家庭生活,也由此造成了大量社会劳动力的丧失,严重影响了社会的进步和工业的发展。以恢复劳动者的身体功能和职业劳动能力为主要目标的工伤康复就显得非常重要。而到20世纪70年代,随着社会压力的增大,各种精神疾病困扰着社会,工伤康复从纯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转变。人们对健康的理解不再停留于没有疾病,而是要求在身体、心理和社会等各方面都处于良好状态。70年代末,世界卫生组织(WHO)指出:预防-保健-治疗-康复四位一体是现代医学的基本构成,1981年通过了《残疾的预防与康复》,逐步形成现代康复理念。现代康复包括:医学康复(通过各种治疗和训练手段,尽可能促进功能恢复,充分开发残余能力,以减少能力障碍和获得最大限度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教育康复(特别是应该对残疾儿进行医疗康复与教育康复同时进行);职业康复(使残疾人能够通过工作为社会做出贡献,充分体现其生命价值);社会康复(从社会角度推进和保证医学康复的实施,维护残疾人的“人的尊严”)。
当前我国的残疾人康复事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康复内容以医疗康复为主,心理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等较高层次的康复还跟不上需求。
1990年12月经全国人大通过,自1991年5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康复”被列为专章。此后,我国残疾人康复领域不断拓展。精神病防治康复、低视力康复、麻风畸残康复,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特需人群补碘、残疾人康复服务与训练等康复项目先后被人《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领(1988~1992)》和中国残疾人“八五”、“九五”、“十五”计划纲要。
2007年我国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80万例;为3.2万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儿童家长1.3万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12224人;对19869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康复训练,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26737名;为贫困聋儿配戴助听器12000台;在1555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433.9万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社会参与率达到56.07%;对33.7万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成立了27个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有1056名孤独症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为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3964例,为麻风患者回归社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残疾人减免费用装配普及型假肢2.3万例,供应辅助器具五百余种95万件,装配矫形器1.3万例;对8.8万肢体残疾人进行了康复训练;对2.6万0~14岁的智力残疾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在750个市辖区和1298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建立社区康复站62026个,配备10.9万名社区康复协调员,五百六十余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