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失败或偶发事件,把财产让渡给债权人,破产者要戴上绿帽。绿帽子所代表的意义是:除了对债务人表示一种公然的羞辱外,也是要防止居心不良的债务人从让渡财产当中偷取一些利益。此外,绿色还代表自由,同时也代表破产者已由债权人的手中解放出来。这两种情况都可从寓言中找到。拉·封登“寓言”第十二卷第七首《蝙蝠、草丛与鸭子》这样写道:
因此他们丧失了信用、金钱、资本,几乎到了戴绿帽子的地步,没有一个人肯为他们,解囊相助。
此外在杰拉尔地的《伊索寓言》中也有下面的语句:
为了保护我自己的生命,如果无法得到绿帽子的庇护,为了躲避民事裁判官的法令,只有在那儿做无谓的挣扎。
戴绿帽子的习俗,是由意大利传来的。从1580年巴黎最高法院的宣告中,我们可以推断大概在16世纪末叶开始奉行这种习尚,到了18世纪末叶时才逐渐予以扬弃,只剩下口语上对破产者的称呼。
除绿帽子外,尚有红帽子一词。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凡是奴隶、战俘被释放,或是庆祝将领凯旋时,都要戴上红帽子。它也代表着自由。当布鲁特斯刺杀凯撒后,罗马硬币上交叉的两剑间,也雕刻着这种红帽子;暴君尼禄死后,罗马平民也戴上红帽子;到了尼德兰、美国革命时也采用了它;法国大革命前夕,1789年的巴黎街头,它也曾出现过;1791年的雅各宾党人也流行戴它;死于断头台上的路易十六,也被迫带上了它;1792年夏天,革命党规定它为党帽,巴黎公社的社员也都戴着它。直到1794年6月9日,罗伯斯庇尔失败后,红帽子才逐渐被废弃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