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 驾驶者图库
近日,备受关注的“9.7”宝马拖人交通事故案件有了初步鉴定结果。昆明交警支队称,受害人杜某某当夜醉酒后自行躺在行车道内,被驾车通过的浦某某拖至后新街云津市场门口处与车辆分离。
现场回放
经交警部门勘查后证实:9月7日1时许,浦某某,46岁女性,(经检测其血液中无乙醇含量)独自一人驾驶其本人的云A****号宝马牌轿车(经检测该车车况正常),由昆明市龙泉路至东寺街(回家)。途中1时05分许,浦某某驾车沿昆明市北京路由北向南行至小厂村附近路段,遇车前有杜某某(男、49岁、河南省人氏)醉酒后(经警方检测其血中乙醇含量为217mg/100ml)由事故现场西侧小厂村步行至现场后躺于车行道内(约五分钟),浦某某驾车行经该路段时,其所驾车底盘驶过杜某某身体,车底盘下方挂住杜某某头部,并拖挂着杜某某身体向前行驶,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人浦某某感觉车辆有异响,向前行驶了约250米后(北京路与环城北路交叉路口南口),即靠右停车,下车环车查看,但其未发现“异常”情况。
之后,浦某某又继续上车驾车沿北京路由北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