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孔子音乐美学思想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把音乐的“美”和“善”联系起来,其内核是“和”。乐以和为美,乐和而后善。“和”不仅是孔子衡量音乐的最高准则,而且还是对音乐作用的归纳,是音乐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概括孔子音乐思想的“和”之主张,主要有三个维度:乐和;人和;心和。和,作为孔子音乐思想的主旋律,提供了音乐的审美准则,凸显了音乐的社会功能,强化了音乐的伦理诉求。
关键词:孔子;和;音乐美学
中图分类号:K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9)02—0105—04
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也是儒家音乐思想的创始人。他一生积极地倡导音乐,不断地进行音乐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孔子总结了春秋以前的音乐美学思想,并对其内容加以丰富发展,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儒家音乐美学理论,极大地影响了整个封建时代音乐美学思想的发展。对于孔子音乐美学思想的研究,论文数量较多,检索中国学术期刊网,1999—2008年10年间共有40篇涉及孔子音乐思想的论文,多数学者是从“仁”、“礼”和文化学等角度对孔子音乐思想进行阐述,专门从“和”的角度论及孔子音乐美学思想的文章较少:有谢婉宁的《试论孔子音乐思想中的“仁”与“和”》(《皖西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孙玉梅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关于孔子的“和”的音乐美学思想》(《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2期)。谢文认为“中和”的基本内涵是天人和谐之美。“中和”之音乐美学观体现了儒家仁道中庸原则,是中庸的理想目标。在孔子看来“中和”之美与“礼”、“仁”之善融为一体的音乐是最完美的音乐,也是实施乐教最理想的音乐。孙文认为“和”是孔子音乐思想的核心。这一思想涵盖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乐和”,即指音乐自身的婉转柔和、雍容典雅、强弱适度、高低和谐。其次是“人和”,即音乐与人之间的和谐。“人和”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音乐与人的互相影响。基于这样的原因,所以孔子提出了“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儒家的“和”的音乐思想。两者都对“和”之内涵作了分析探讨,但并不全面,同时两者均未挖掘孔子“和”之音乐美学思想的渊源,也没有论及孔子音乐美学思想中,“和”之于“乐”的意义所在。本文拟通过对孔子言论中相关内容的分析,从这几方面来阐述“和”乃孔子音乐美学思想的主旋律。
一、孔子“和”之音乐美学思想的渊源及内涵
“和”是我国音乐美学思想的一个重要概念。西周太史伯提出“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哲学命题,齐国大夫晏婴认为“和”是“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
孔子音乐美学思想的渊源主要有两个。
第一,传统渊源。“和”的音乐美学思想渊源于远古时代的礼仪祭祀活动。《尚书·舜典》云:“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咏言,声依咏,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这段话表现了我国远古时代漫长历史进程中,原始仪式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及其影响,其中的“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等的描述也反映了我国原始音乐“和”的思想。具体来说,这段话隐含了中国古代音乐美学“和”之思想的三个维度:一是“乐和”。“诗言志,歌咏言,声依咏,律和声。”二是“德和”。要求达到“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这一个方向到孔子时期成为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重要内容。三是“心和”。要求的就是诗、乐、舞与进行诗、乐、舞的人们心灵要达到一个和谐的境界,人们的情感能够在诗、乐、舞三位一体的仪式中得以宣泄。“和”的思想可以看作是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也可以看作是中国古代的文化理想。
由此可见,在远古用来祭祀神灵祖先和庆功典礼的仪式中,音乐占有重要的地位,占有非同一般的意义。因为作为仪式活动主体的人,是按照乐曲节奏进行的,这样,“乐”的主导作用就得以凸显,“乐是仪式的灵魂”。当然,“乐”从根本上来说要为“礼”服务。“乐”的形式要与“礼”的内容达到完美的统一才能体现“和”。即上文提到的“诗言志,歌咏言,声依咏,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的境界。具体来说,也即要达到三个要求:乐舞之和,人格之和,神人以和。乐舞之和是就仪式的活动过程而言,人格之和是对进行乐舞的人的心理要求而言,神人以和是从仪式的整个目的而言。总的来说,就是要在“乐”的旋律中使人达到与外界的和谐。
第二,政治渊源。人与宇宙、世界、社会达到和谐相处,是孔子非常关心的问题。他强调要处理好两种关系: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一是人与社会的关系。这就明确了和谐的主体和客体。他把“和为贵”作为儒家建立一个和谐社会的根本指导原则,“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和”利于把感情、欲望、思想及行为控制在道德的范围之内,使之恰到好处,就能实现价值选择上的“适宜”。有了这种修养,行事不偏激。这种修身处事皆合宜得体的品质和行为方式,是人际和谐、社会和谐的基础。孔子提出“和为贵”的观点,就是强调差别之间、层次之间、不同等级之间关系的协调与和谐,实为一种有社会普遍意义的和谐构建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