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独立环境税的必要性
世界各国的实践已经证明,环境税是保护环境的一个有力工具,开征环境税也成为一种国际趋势。而国内理论界要求建立环境税制(或生态税、绿色税)来保护环境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国务院于2007年6月颁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要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首次明确提出了要“研究开征环境税”。这表明,我国环境税制的改革进程将会进一步加快。
我国环境税制的建立主要有两种改革思路和方案:一是开征独立的环境税,即在维持现有税制税种不变以及完善和调整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各项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引入和设立独立的环境税税种。二是加大现有税种的绿化程度(也称为融入环境税),即通过对现有税制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各个税种,如消费税、资源税以及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和改革,来提高税制的绿化程度,并结合环境收费发挥作用。虽然这两种改革思路之间存在着部分相互替代的情况,但实际上两者并不是完全互斥的,而是相互补充的。单纯通过现有的绿色税种或单纯开征环境税都难以真正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环境税制的改革必将是两个方面的结合。
就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