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音乐
小时还没CD、MP3、MP4这些小巧的先进玩意儿,想听音乐,只有卡带录音机这种大装备。“随身听”被译成“walkman”,意为“可带着行走”,但对那时的我,裤腰上别一个“随身听”,却很不自在。
这些都不是我爱音乐的阻挠。第一个“随身听”是念小学五年级时,以学英文为由,和妈妈软磨硬泡了半个月,才容许去买了一个,花了三十多元。然后就把积攒了很久的零花钱拿去音像店“挥霍”,当然不是买英文磁带这么高尚的事。小魔女范晓萱是我那时候的大爱,《健康歌》是大爱中的大爱。
初一时我的欣赏品位提升了一大截。那一年,幸运听到周杰伦、听到陶喆、听到王力宏,港台流行音乐如火如荼地冲击着一切老古董,原来即使搞不懂学不会的R&B、HIP-HOP,听起来也是缠绕曲折,直撞肺腑。
不识五线谱,小时妈妈为把行事粗鲁的我整得有“气质”,也被硬拉去乖乖地学过钢琴。很享受手指在键盘上跳舞的自由,虽然我的嗓子一直不被老师待见,但我暗自努力想把技术学好一些,刚学指法的那几天,我常常在上课时用手指在课桌上按哆来咪。我刚在琴键上给手指找到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