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构建和谐税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和谐税收中,如何构建一个关系到税企双方的和谐的征纳关系就成为它的核心内容。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是税务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税收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社会财富再分配的过程,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点。由于征纳双方代表的利益不同,一方代表国家利益,一方代表企业或个人的利益,而且,就纳税人而言,税款与所得是此消彼长的反向变化关系,因此征纳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产生一定的矛盾。如今,税务机关文明征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已成为主流,全民纳税意识已经普遍提高,征纳之间的关系趋于缓和。但是,征纳矛盾并没有消亡,征纳税双方的不和谐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一、目前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法制不健全,税收执法行为越位,使征纳双方之间存在矛盾。我国现行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中,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三个法律是最高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