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王钰奎律师,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17年,主要致力于民事、刑事案件研究和处理。
案情简介
2007年7月25日,李女士与友联旅行社签订了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约定由友联旅行社安排李女士从北京赴内蒙古海拉尔旅游,包括往返行程、食宿、交通等,行程时间为6日,李女士支付旅游费2740元。还约定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遭受财产人身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7月30日21时许,受友联旅行社委托,呼伦贝尔中国国际旅行社雇佣的司机于某驾驶旅行型小客车,沿201线由北向南行驶至107此公里,加700米处时,撞在牙克石市个体沙某临时停车的拉煤小四轮拖拉机拖车尾部,造成乘车人及驾驶人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中李女士受伤。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于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沙某负次要责任,李女士无责任。李女士经就近医院诊断为:闭合性胸外伤,多发肋骨骨折,右肺挫伤,右胸腔积液,桡神经损伤,轻度颅脑损伤,双侧额部硬膜下积液。治疗一段后,还到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处治疗伤病。前后共住院52天,支付医疗费5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