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移居欧洲的历史悠久,但华人在真正意义上作为移民族群生活于欧洲始于近代,迄今仅有100多年的历史。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前,欧洲的华人主要有广东人、浙江人、香港人和东南亚华裔难民。早期欧洲华侨华人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浙江人和广东人。浙江人是最早进入欧洲的华人之一,在欧洲的一些城市里贩卖一种叫“青田石”的石雕制品,他们有着很强的自谋生路的能力,是欧洲华侨华人社会中最持久也最有韧性的一支。进入欧洲的广东人因与持英国护照进入欧洲的香港人同属粤语方言群,所以常混迹于经济实力较强的香港人之中。东南亚华裔虽然进入欧洲的时间较晚,但是他们人数众多,而且来自所在国的殖民地,会讲多种语言,所以发展较快。然而,他们身份复杂,在华人群体中往往以祖籍地为依据,称自己是潮州人、客家人或闽南人等,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他们的群体属性。总体上看,欧洲的华侨华人社会与同期东南亚或美洲的华侨华人社会相比,规模有限,人数很少,多从事餐馆业、手工业及小商业,没有产生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商人或企业家,多为非精英移民。
一、改革开放以来欧洲的中国大陆新移民潮
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欧洲华人中最为突出的一支是来自中国大陆的新移民。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大潮,“出国热”在神州大地上骤然兴起,中国跨境移民潮以超乎任何人想象的速度高涨,欧洲成为中国当代新移民追寻发展的一大重要舞台。欧洲的中国大陆新移民来势之猛,发展之快,人数之多,后续影响之广,使欧洲华侨华人社会发生了空前的巨变。与此同时,西欧已完成了对印支难民的接收,在1975年越战结束后的几年里,印支难民流消退,因此东南亚华裔难民的流入基本上已停止。亚洲“四小龙”的崛起和东南亚各国的发展,逐渐缩小了与正处于经济低迷时期的西欧的差距,因此东南亚华人移居西欧的经济动机减弱了。于是,中国大陆新移民就显得很突出。
其实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西欧各国就相继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大使级外交关系,因此有很少一部分中国大陆人被准予以“家庭团聚”为由移居西欧各国。一度中断的欧洲的中国大陆移民流又开始了。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尤其是1985年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申请出国是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只要能提供海外人士的邀请信,无论男女老少,都可以申请出国护照。该法的实施使一个全新的大陆移民体制出现了,同时也引起了海外华人社会的巨大变化。
欧洲的中国大陆新移民主要来自传统的侨乡浙江温州、青田地区,那里有移民到欧洲的历史传统。最初,浙江人以典型的“移民链”的方式进入西欧荷兰、比利时、德国和法国等国,并且依靠亲缘、乡缘网络很快解决了食宿问题,开始打工赚钱的“新生活”。之后,浙江移民为寻找商机和进一步发展,开始脱离固有的圈子,再次在欧洲境内流动,先是到达意大利、瑞士、奥地利、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国,在1990年东欧剧变前后,一部分人迅速捕捉商机,又前往东欧国家创业。可见,这时欧洲的浙江人不再谋求在固定的地方生存,而是不断地从西欧再移民到欧洲其他地区创业、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浙江人在英国遇到了强有力的竞争对手——香港移民,因此在英国很少发现浙江人的身影。
欧洲的中国大陆新移民中也有相当大一部分人来自福建福州、福清地区,那里有向海外移民的传统,但是没有赴欧洲的历史;还有一部分人来自非传统侨乡,如福建三明地区,那里并没有移民到海外的历史传统。福州、福清地区向东南亚移民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东南亚的华裔向西欧的再移民对于该地区产生了影响,当地一些人通过这种“移民链”来到了欧洲。他们给家乡的汇款以及传来的消息又在当地进一步引发了向欧洲的移民潮。三明地区尽管处于福建北部山区,没有移民传统,但是20世纪60、70年代有许多人因各种原因从传统侨乡移居欧洲,在改革开放后的“移民潮”的影响下,三明地区的一些人也开始出国。不过他们并没有像其他地区的移民一样依赖于亲属网络来确定目的地,而是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确定迁移地,并最终选择了欧洲,这与欧盟国家的移民政策也有很大的关联。这样,三明地区就变成了“新侨乡”,三明地区的明溪县甚至成为今天的“旅欧第一县”。可以看出,与欧洲的浙江移民相比,欧洲的福建移民与移民传统已没有多少联系,他们是全球化的产物,他们的目的就是财富。正如牛津大学的彭轲教授(Pieke)所说:“福建移民到欧洲的最重要的动机是尽可能地努力干活挣钱。”福建人在世界各地的数量急剧增加,这是在全球化进程中中国劳动力融入世界劳动力大市场的必然结果。
在欧洲的中国大陆新移民中还有广东人和来自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留学生。广东人与香港人有着紧密的联系,其移民方式多为家庭团聚,并不具有新移民的典型特性。同时,因为在改革开放中率先富了起来,其中许多人将子女送出国留学,作为一种“投资”。因此,留学成为改革开放后一种新的移民方式。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大陆的留学生基本上都是公派的,数量较少,一般是经过严格挑选的年龄较大、思想可靠的业务骨干,学成后基本上都回国工作,很少有滞留不归的现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家逐渐放宽了自费留学的政策,留学的渠道越来越多样化,自费留学迅速发展,绝大多数自费留学生学成后并没有回国,而是在当地获得了长久居留权。然而,对于欧洲的中国大陆留学生来说,尽管这些年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为增加财源而扩招外国留学生,中国大陆赴欧洲的留学生逐年增加,估计有10万人,已超过了来自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留学生,成为欧洲中国留学生人员的主体,但他们获得永久居留权的人数并不多,估计有2万多人,这在欧洲华侨华人中只占很小的比例。这是因为欧洲各国对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求职及居留方面均有种种严格限制,外国留学生从“学生居留”转为“工作居留”相对困难,特别是要想找到适合自己的长期工作很不容易,因此,中国大陆留学生学成后或是回国,或是赴第三国如美国、加拿大等国另谋发展。因此,欧洲的中国大陆新移民中缺乏精英,而主要以非精英移民为主,这与一些欧盟国家的移民政策有很大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