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的牢狱之灾和65万元的罚金,似乎就是这位曾经纵横一时的商业天才最终的结局。然而,对于这个等了3年之久的判决及颇重的量刑,许多当年的“爱多”人猜测是因为胡志标藏匿了1亿元钱。事实是否如此?
当胡志标再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时,关于他的一切似乎都已尘埃落定。
6月19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胡志标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志标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
20年的牢狱之灾和65万元的罚金,似乎就是这位曾经纵横一时的商业天才最终的结局。然而正如胡志标从来都是个充满争议的人物一样,这份关于他的判决书同样充满争议。
“这已经是顶格审判了。”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的谭冰律师认为。也就是说,对胡志标的审判已用了最重的刑。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判决是在胡被拘押3年之后作出的,这个姗姗来迟的判决和出乎意料的重刑意味着什么呢?这大概就是“胡志标事件”最后的悬念了。
1亿元不知所踪
1997年爱多的产值达到了16亿,此时的爱多已站在了事业的颠峰。此后的爱多便开始以惊人的速度滑落,从那时到1999年底爱多进入破产程序,不过短短的两年时间。
众所周知,资金链条突然断裂是爱多盛极而衰的根本原因,然而,爱多资金链断裂得有些蹊跷。
爱多的一位前高层人士曾给媒体算过一笔账,1997年爱多VCD销量145万台,当时利润丰厚,按每台利润200元算,爱多赚到3个亿;1998年爱多VCD销量100万台,按每台利润100元算,收入也有1.5亿。爱多最红的这两年,销售收入超过4.5个亿。“这些钱我们也不知道用到哪里去了,而且2.1亿的中央台广告费,爱多根本就没有十足支付过。”
“很多人怀疑爱多有资金黑洞,也就是说胡志标暗中转移了爱多的大量资金。”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的孙振科律师说,“许多经销商和胡志标以前的部下都相信,胡私吞了大约1亿的资金,这可能是胡被重判的原因。”孙目前是胡志标妻子林莹的代理律师。
实际上,关于这笔资金的去向,一直都是个未解之谜。
1998年是爱多危机总爆发的前夜。在这年的第四季度,爱多产品在旺季断货,爱多以备货的名义,要求各地经销商打款。当时爱多迅速集中了约8000万元左右的资金,但这8000万元进入爱多后,除了部分支付了货款外,其余的都“不翼而飞”。
同时,1998年4月起,胡志标拖欠汕头南安公司VCD机原料货款近3000万也一直未能结清。
而在《广东爱多电器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破产清算报告》中显示,到2000年6月为止,爱多公司的实物资产仅为1816.48万元,其中包括三块工业用地的评估价值1134.97万元和一批评估价值为360.68万元的原材料、半成品。
也就是说,大约有1亿元左右的资金不知所踪。这笔钱到哪里去了?
胡志标本人对这笔钱的解释是:“公司前期一直在亏损,后期的资金基本全部填进去了。公司后期管理非常混乱,大部分的广告费都交给总代理去操作,到底有多少落到了实处,也不太清楚,因为大家都是凭发票报销。”
胡志标的一审代理律师林少杰告诉本刊,胡志标被拘押期间,爱多的大股东之一陈天南多次到狱中向胡志标打探这笔钱的下落,并许诺只要胡拿出这笔钱,他就可以用其中一部分帮胡周旋这件事。但至始至终胡都一口咬定他没拿那些钱。
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对这笔钱在公诉中也未涉及。一审判决中,并无相关认定出现。就连在中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中山市中院不予认定的“职务侵占罪”中,也只是涉及一套价值100多万的房产来源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