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文学的历史上,中国古代小说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从上古的神话到明清的巅峰时代,中国古代小说艺术技巧日臻完善,小说观念不断发展。在这一过程中,魏晋的志怪小说到唐人传奇是不可或缺的环节,这时候,中国古代小说有了一个质的飞跃。明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中说: “凡变异之谈, 盛于六朝, 然多是传录舛讹, 未必尽设幻语,至唐人乃作意好奇, 假小说以寄笔端。”由此可见, 小说至唐开始成为文人有意创作的独立文体,唐代文人开始有意识地写小说,是中国古代小说史上的一大进步。
一、魏晋志怪小说的特性
魏晋南北朝时期堪称中国古代小说创作的第一个高峰, 虽然这一时期的小说从文体上看还处于“粗陈梗概”的原初形态,但其对后世小说的发展却有着深远的影响,特别为随后出现的以唐传奇为代表的唐人小说的创作提供了多方面有益的经验。初唐的《古镜记》、《补江总白猿传》具有明显的由志怪向传奇过渡的痕迹,一些唐传奇的故事也显然取自志怪小说,如《枕中记》取自《幽明录》中的《焦湖庙祝》,《倩女离魂》取自《幽明录》中的《庞阿》。至于情节结构的复杂化、细节描写的突出化、对话的运用等方面的写作经验也为唐代小说所汲取。
追本溯源,小说一词最早出现在《庄子•外物》篇中,“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也就是说,小说在先秦时期是指离正道而擅作的邪说辟言,浅薄道理。汉代的桓谭虽然已视小说为一家之言, 对其形制、内容和作用都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肯定了小说“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词”,但仍认为小说是远离正道的“丛残小语”,是书论以理的“子书末流”。
魏晋南北朝时期小说已具雏形,小说创作空前繁荣。由于魏晋国家分裂, 社会动荡不安, 人民饱受战乱的痛苦而易于接受宗教信仰, 封建统治者为利用宗教麻痹人民, 也大力宣扬佛教,故此社会上宗教迷信思想盛行, 鬼神故事不断产生。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说:“中国本姓巫,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迄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因此时人出现了辅教、尚奇的小说观念,在小说的创作中总是自觉不自觉地维护着宗教的观念,追求怪异成为当时小说的审美价值取向。如王琰《冥祥记》中“赵泰”,描写主人公死而复活,追述地狱见闻,其形象与观念即是从佛教而来。
魏晋小说的另一重要观念就是宗史的观念。冯梦龙在《古今小说序》中说六朝小说“史统散而小说兴”,明代陈言《颖水遗编•说史》中也有这样的记述:“正史之流而为杂史也,杂史之流而为类书、为小说、为家传也”,即小说是从史部分离出来的杂书。受这种宗史小说观的影响,魏晋小说在取材方法上“考先志于载籍,收遗于当时”(干宝《搜神记序》),所以小说的情节不细致,保留了史书以简要为主的本色,形成了“粗陈梗概”的特点。最为典型的如《搜神记》中一条:“桓帝延兵五年,临沈县有牛生鸡,两头四足。”魏晋六朝志怪著作很多,当时的撰者读者都把这些当作史补、史余, 尤其是撰者更不承认自己在作小说。关于他们撰述的态度, 石昌渝先生作过概括“ 志怪小说的作者, 不论是道人、佛徒还是儒士, 他们都是相信自己所记的鬼神事迹是真实确凿的, 他们编撰志怪小说不是为了娱乐大众, 至少主要目的不是娱乐大众, 他们都是抱着弘扬神道的宗旨, 以诚实的态度对待鬼神, 用史家审慎的笔墨来记叙鬼神的传说, 将这些传说汇集起来文学化之后再传播到民间中去, 为当时蓬勃高涨的宗教大潮推波助澜。”
虽然六朝小说家为了使自己的作品求得社会合法性而给自己的小说戴上“信史”的桂冠,但从当时的很多作品中都可查到虚构的痕迹。清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提到殷云做小说“此殆是梁武帝作通史时,凡不经之说,为通史所不取者,皆令殷云别集为小说。” 唐刘知几在《史通• 杂述篇》亦说“ 刘敬叔《异苑》称, 晋武库失火, 汉高祖斩蛇剑穿屋而飞。其言不经,梁武帝令殷芸编为小说。” 所谓“ 不经之说”也就是时人认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曾有的事,换句话说, 就是虚构之事。可见小说的内容在其辑录者眼中就是虚构的。
总之, 魏晋六朝小说观念, 一方面, 继承汉代小说诸子理论的传统认识, 依然认为其是“子书末流”,理论价值低, 鄙夷不可观。另一方面, 由于时代的发展其小说已明显地具有小说叙事的特征, 即由汉代的重视理论到魏晋六朝的重视情节,尽管是粗陈梗概的, 但其内容已经开始以虚构为标准, 其功用也已经是“ 远实用而近娱乐” 。这突破了汉代小说观念的藩篱, 开启了唐代小说的先声, 为唐传奇的成熟提供了观念形态的准备。
二、唐人小说观念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