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天冷静了片刻,把他跟王春水的故事讲给了女秘书。到最后,女秘书也哭成个泪人。
女秘书觉得自己应该为于总做点什么,于是她就来到了美容店,点名让王春水给她做美容。其实王春水的强项是做头发,但是女秘书就是点名让她给自己做美容。女秘书美容的时候,跟王春水漫无边际地聊天,但聊到家庭的时候,王春水就绕开了。女秘书每天中午十二点准时来,成了店里的常客,经常带一些葡萄草莓什么的,给店里的人吃。店里的人就都喜欢跟她聊天。女秘书跟每个人聊天的时候,话题常常要切到王春水身上,问王春水的男人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夫妻感情怎么样。这些话题都不应该是一个客户问及的,所以问多了,就引起了别人的怀疑。
事情很快传到李舍耳朵里,李舍这天就在美容店门口拦住了女秘书,让她跟着他走,找个地方说话。女秘书当然不会轻易跟他走了,她就厉声质问李舍要干什么。女秘书把李舍当成流氓了。美容店的人听到声音,都跑出来了。王春水见是李舍,就忙说,李舍,你干什么你!
女秘书恍然地说,哦,你就是王春水的老公?跟我想象的不一样。
李舍说,少废话,你老是打听我家里的事情干什么?
女秘书并不慌张,说,没什么意思,就是觉得王春水长得像电影明星,有点好奇。
李舍说,蒙谁呀?你跟我走,找个安静的地方跟你说话。
女秘书说,我不认识你,可不敢跟你走,万一你……
李舍就上前拽女秘书,想强行把她拽走。女秘书甩开李舍,掏出手机,准备拨打报警电话。王春水忙给女秘书赔礼道歉,耿姐也出面劝解,女秘书就收起手机,很生气地离去了。
女秘书走后,李舍憋了一肚子火气没地方发泄,就对耿姐说,如果再让王春水到美容店上班,他就把美容店砸烂了。说完,他拉着王春水回家去。王春水自然要挣扎几下,李舍就在众人面前,把王春水打了一顿,然后扛起挣扎的王春水就走。王春水一路哭喊着挣扎,李舍就时不时放下她打一顿,这样就惹了很多人看热闹。一位律师身份的人,觉得这是家庭暴力,就打电话报了警。
李舍把王春水扛回家,关在卧室内。王春水打开门要出去,李舍气愤地扒光了她的衣服,在她的又打又踢中,草率地做了一次事。律师带着警察来敲门的时候,王春水正光着身子,趴在床上呜呜地哭,听到客厅里警察说话的声音,她才慌忙穿上衣服坐起来。
警察把王春水和李舍叫到一起了解情况。警察觉得也就是一次夫妻吵架,构不成家庭暴力,因为王春水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王春水本人也承认,李舍下手并不重。王春水没好意思说李舍扒光她的衣服强行做事了,如果说出这一点,李舍就违法了。
律师是个热心人,看到王春水长得跟李舍很不般配,律师就提醒王春水,说如果夫妻经常吵架,没有感情了,王春水可以提出离婚,他可以免费为王春水提供法律支持。临走的时候,律师给王春水留下了一张名片。
事情在小区内闹得沸沸扬扬,毕竟警察都上门了。王春花听说后,就找到妹妹王春水,让她坚决跟李舍离婚,没什么商量的。
王春花说,李舍快成疯子了,你再跟他在一起,就死在他手里了。
王春水说,离了婚,他不就真疯了?
王春花说,你放心他疯不了,他现在就是故意跟你闹腾,真离了婚他就老实了。
王春水很少听姐姐王春花的话,但这一次,她觉得姐姐的话有道理,李舍这么折腾下去,什么时候算个完?不如跟他提出离婚,看看他怕不怕。真要是害怕了,以后或许就不会闹腾了。于是王春水找到了那位律师,说出自己的委屈,其中就包括李舍强行做她的事情。律师很气愤,拳头握得咯吱响。一般情况,男人听到女人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都会很惋惜很气愤,仿佛是自己的姐妹受了欺负。律师就说,你可以告他强奸罪。王春水忙摇头,说这是两回事,李舍不能算强奸,他就是蛮不讲理。王春水强调说,我其实就是想吓唬吓唬他。律师明白了,说你放心,我找他谈去。
律师找李舍谈话,表情很严肃,用的全是法庭上的专业术语。
我是受害人的委托律师,这是我的律师证。
我的受害人委托我跟你谈话,你明白吗?
明白……
作为受害人的委托律师,我想提醒你,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我没犯罪,就是打了她几下,夫妻间打架嘛。
不,你有对我的受害人强奸的嫌疑!
强奸?我怎么会强奸她……我们是夫妻。
那么我问你,有没有在我的受害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跟她发生性关系?
这个……倒是有,可她是我老婆……
她是你老婆,更是受法律保护的一个公民。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性行为必须是自愿的,强迫对方发生性行为,视为犯法。
我不知道有这一条,真的不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