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次实行军衔制,到现在正好50周年。
第一次授衔之后
新中国建立以后,人民解放军就开始着手准备实行军衔制。1952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在军队内实行“四项制度”,即:征兵制度、薪金制度、军衔制度和勋章奖章制度。
薪金制是和军衔制配套实行的。此前,军队实行供给制,上下级之间的物质待遇差别不大。在饮食上有大中小灶之分。师职以上干部吃小灶,营职以上干部吃中灶,连职以下干部和战士吃大灶。各灶的伙食标准有一些差别。在穿衣上,团以上干部发呢绒料子的军衣,营以下干部则发布料服装。各级干部和战士每月领取的津贴费也有些差别,但是差别不大。
此前,反映军队等级的只有职务。例如,排长就是正排职,副连长就是副连职,营长就是正营职。但是有一些机关干部职务并不明确。比如司令部的参谋、政治部门的干事、后勤部门的助理员等等。由于实行薪金制和军衔制的需要,1952年按照统一标准评定了军队干部的级别。1955年1月,我军由供给制改为薪金制,干部按照级别领取薪金。级别评定后,实行军衔制便提上议事日程。
1952年冬,由总干部部牵头,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以及总参谋部军务部参加,以苏军军衔制为蓝本,研究制定了实行军衔制的草案。经过反复酝酿,1955年1月,中央军委再次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最后将我军军衔定为六等十九级:
六等是元帅、将、校、尉、军士、兵。
元帅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两级。
将官分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四级。
校官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四级。
尉官分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四级。
军士分上士、中士、下士三级。
兵分上等兵、列兵两级。
但是,实际授衔时又和这个方案略有区别。一是,毛泽东不同意给他本人授大元帅军衔。当时,惟有他具备授予大元帅军衔的条件。他既然坚决拒绝接受这一军衔,大元帅军衔只能空缺。二是,当时全军有十几万副排级干部,担负着军队基层行政或技术工作,授予少尉条件还差一些,军委决定暂时增设准尉军衔,以解决授予这部分副排级干部军衔的需要。这种准尉军衔一直保留到1965年军衔制取消。
确定军衔制后,给干部评定军衔便提上议事日程。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元帅和大将名单由中央确定,授予少将至上将名单由总干部部确定,授予校官军衔名单由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提出,报总干部部在全军统一衡量。随后,全军即投入复杂、细致和反复的衡量、评比工作。到1955年夏季,第一次授衔的元帅和将官名单最后确定,共评了元帅10位,大将10位,上将55位,中将175位,少将802位。在1956年以后还评了上将2位,中将2位,少将8位。
1955年9月初,评衔工作结束。9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2次会议,决定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等10人元帅军衔,授予朱德等131人一级八一勋章,朱德等117人一级独立勋章,朱德等570人一级解放勋章。
9月27日上午,毛泽东主席在怀仁堂主持了授予元帅军衔和三个一级勋章的典礼。下午,周恩来总理主持了授予粟裕等1042名将军军衔的典礼。28日,彭德怀部长给北京部分校官授予军衔。随后,各大单位、各大军区负责人分别给所属校官和尉官授予军衔。从10月1日起,解放军官兵陆续换穿佩戴军衔的新式服装,军队面貌焕然一新。第一次授衔,获得准尉以上军衔者共64.4万余名,其中准尉11.3万余名,尉级军官49.8万余名,校级军官3.2万余名。
解放军实行军衔制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上世纪60年代,在当时“左”的“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思想影响下,军队开始酝酿取消军衔制。1964年7月19日,毛泽东在北戴河听了关于取消军衔制的汇报后说:“取消!搞掉那块牌牌。我早就想搞掉它。”根据他的指示,中央军委成立了“军衔薪金改革小组”并起草了《关于取消军衔制度的意见》。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24日,国务院决定,从6月1日起,解放军改换帽徽、领章和部分军服样式。一、一律改配全红五星帽徽和全红领章;二、一律戴解放帽;三、海军服装改为深灰色;四、原发给校以上军官的西式大礼服予以废止;五、每人发腰带一条,原发武装带予以废止。于是,军官和士兵的外表只能从上衣口袋的多少来加以区别。有四个口袋的是军官,只有两个口袋的则是士兵。
与取消军衔制相配套的是将军队干部的级别改定为国家干部的行政级别,以同地方干部的工资水平取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