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凡在官场上混迹多年的大贪小贪一定深谙此中之道,在反腐步步为营的大环境下,只进不出的原始操作渐渐成为“过去式”,为降低腐败风险,披上伪装上阵已经成为贪官们的惯用伎俩。除了在大会小会上苦口婆心地“讲廉”秀一把,有时候还得花点成本去“买廉”。如原湖南省临湘市副市长余斌在担任临湘市教育局局长、副市长期间,收受贿略 22.5 万元,但其中有15.47万元被其用于扶贫帮困、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2004年12月湖南岳阳市君山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然而在法院认定余斌犯受贿罪的情况下,群众中却出现“同情”余斌的呼声,不少人认为余斌是“受贿扶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其罪可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