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全球化,越来越多的产品已不是完全由一个国家生产,而是分别在几个国家经历了设计、生产、组装等不同工序的“多国制造”。因此一项产品的原产国判定问题就成了反倾销诉讼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11.7万台彩电的国籍是哪里
欧盟的反倾销条例规定,对所进口的倾销货物采取反倾销措施需满足三个条件,即存在“倾销”、存在“损害”,以及欧盟的利益方要求干涉。其中的损害指的是最小倾销数量。按欧盟反倾销条例的规定,最小倾销数量为欧盟市场上该产品消费总额的2%。
例如,1994年欧盟对我国彩电的反倾销就是一个典型案例。熊猫电子集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欧盟的反倾销条例规定,对所进口的货物采取反倾销措施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当时我国向欧盟出口的大屏幕彩电为51.5万台,占欧盟2450万台彩电消费总量的2.1%,超过2%的限额。但实际上其中3家中日合资企业出口的11.7万台采用了日本产显像管,按照欧盟彩电原产地标准的规则,彩电原产地应依显像管的原产地而定,即11.7万台采用日产显像管组装的彩电应视为原产于日本。这样,另外采用中国显像管取得中国国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