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3日,星期二凌晨,北京兆华饭店对面的豹豪酒吧。在向影星吴若甫掏出“警官证”前,绑匪王立华已经制造了至少4起绑架案了。
动手前,王立华检查了一下藏在胸前和背后的两把五四式手枪。又对了一下手表的时间。他还在自己内裤夹层里塞了一把手铐钥匙,后来他说这是自己随时准备逃跑用的,早知道警察用了高科技的金属探测器,就做把木头钥匙了。以防万一,他还额外在身上揣了一个手雷。他明白,当准备大干一场时,充分的准备是多么重要。不过,他平常不太爱看电视,没有认出要绑的这个人,还以为只是个开宝马的有钱人,和他们之前绑架的开丰田霸道和开奔驰跑车的那两个人一样。不同的是,这回,他大祸临头也家喻户晓了。
2005年9月13日,星期二上午。王立华的最后时刻。他醒得很早,穿上崭新的花T恤和一件黄色号服,用完简单的早餐。在他心目中,他还有一线生机。他的母亲和姐姐在二审期间向北京市最高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法院为他做司法精神病鉴定,称他有精神疾病家族史。其姑姑因患有精神障碍经劳动局鉴定为残疾人,多年来一直享受残疾人待遇,靠领取国家补贴生活,其姑姑之子也由于遗传因素被北京安定医院鉴定患有精神病。如果被认定,他有可能免于一死。
9点多钟,王立华接到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犯人临死刑前的家属会见”,这意味着他的死刑已经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完毕。这个27岁的职业绑匪真的山穷水尽了。
翻供
王立华在二审时翻供了,他想活命。“他说,‘这件事影响那么大,我开始以为自己死定了,所以什么都认,还胡说八道要劫国库’。”当时旁听庭审的记者说,王立华坐在被告席上看起来很轻松,时不时还情不自禁地笑笑,朝坐在旁听席上的姐姐看两眼。同一审时不同的是,他几次举手表达自己的观点,极力让法庭相信,他并没有指使杀人。
王立华身上的一条人命是在绑架吴若甫之前。二审检察官靳国忠说,2003年9月,王立华叫来了在服刑时认识的王庆晓和董立民以及其他几个“朋友”,在平谷的一个理发店里绑架了人质王平(化名),并且打电话向其父亲索要500万元。在电话中,王立华特别强调让王平的父亲不要报警。9月7日凌晨1点,王立华与王平的父亲约好在京开高速公路大红门收费站南交纳赎金。王立华拿到了分别装在两个袋子里的300万元,因为怀疑路上有警察拦车,他觉得王平的父亲报了警,就给董立民发短信“办了”。被害人王平于是被王庆晓用铁链勒死后埋进了他们事先挖好的坑里。翻供的焦点在这条短信上。王立华的辩护律师韩冰认为,“办了”的意思并非只有解释为“把人杀了”。王立华在二审中也坚持称,他逃到一小区躲了一夜,第二天回到看押人质的院子,发现人都走光了,院子里的坑也填平了,才意识到人质可能被杀了。王立华坚持要检察机关查证短信息的内容,但被告知,因为时间关系,已经失去调取这条短信息的条件。
还有十来天就是王立华27岁的生日。他生平第一次拿到判决书是1995年11月28日,17岁。那年还是一所工读学校学生的王立华带着15岁的小金揣着菜刀和假手榴弹,闯入居住在北京丰台区的一个浙江商人住处,抢劫了手机等价值2万多元的东西。这在当时不是个小数目,他被判了9年,而此前两个月,他刚刚因为违犯枪支弹药规定非法持有自制土枪被拘留15天。小金是他在拘留所里结交的朋友。韩冰说,王曾经说过他第一次面对审判时的心情,“我翻过来(判决书)一看,真是判9年,我当时疯了,把判决书撕了,坐地上哇哇哭。当时一想9年,就跟现在一想50年似的,无期似的,我才17岁”。
确切地说,17岁以后,王立华就再也没哭过。他站在被告席上的神情很老练了。甚至领取死刑判决书时,他都始终面带笑容。在预审期间,王立华完全承认自己发回的短信内容是“杀”,对此他解释,当时以为自己死定了,什么都认,警察问他短信发的什么,他说“杀、杀、杀”,说着,竟笑起来。
一种看法王立华实在是个十恶不赦的危险人物。王立华的姐姐王立萍则说,他弟弟是死要面子,“小时候在学校,老师都说不许别的孩子理他,可是他从家里偷钱拿钱,一有钱,天天围着他的孩子多了,他天天给他们买玩意儿,买贴画什么的。他以为那就是‘老大’,那才有面子。”“他当时以为自己难逃一死,索性装得满不在乎。”
和王立华打过交道的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调研员包振远说,王行事有相当的计划性,但他也不认为王立华身上有那股亡命之徒的胆气。他说他提审王立华的时候,王冲他的第一句话是:“聊什么聊?当时我要是手榴弹一响,咱们全完。”包振远说:“我就对他说,‘你不是那块料!你绑人的事有好几档子了,拿了人家300万还撕票,这次你又绑了吴若甫,你活的了活不了,你比我清楚。既然死定了,你又有手榴弹,还不和抓你的警察玩命啊?你还是怕死’。他一下子没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