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新闻传播有规律,宣传工作有纪律,两者互为联系,彼此不可偏废。“横看成岭侧成峰”,在认知上可以见仁见智;“绝知此事要躬行”,在实践中却是不可回避。
纪律是强制性的行为规范,“必须如此”。纪律姓“铁”,不能遇坚即摧、遇热即化,而是要硬起铁腕以行之,谁违反了纪律,谁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惩处。
规律是事物发展的内部联系,“理应如此”。规律姓“天”,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天意君须会,天道不可违,谁违背了规律,谁就会“天厌之”,碰得头破血流。
纪律和规律有矛盾的一面。纪律是由人来制定的,必然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和功利目的。而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带有鲜明的客观性和必然性。主观要符合客观,适应客观,受制约于客观。从这个意义上说,纪律要符合规律,规律是“老大”。
规律和纪律更有一致的一面。规律是无形的,无形的东西需要有形的标志,必然的东西需要必要的规定。正确的纪律源于客观实际的需要,是规律性的反映和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遵守纪律就是尊重规律,纪律更“优显”。
所以,离开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抽象化地比较规律和纪律谁最大、谁管谁,就陷入了相对主义和诡辩论。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很难扯得清楚。
制定纪律必须尊重规律。违背了客观规律的纪律,“非徒无益,实又害之”。或者成为捆绑事物发展的绳索,或者成为“作壁上观”的教条。一般说来,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公正和自然规律,是纪律的基础。所谓纪律要“严明”,“明”字是第一位的,明于事理,明于规律,“严”字才有效。倘若脱离了实际,脱离了群众,脱离了生活,只凭感官意志,个人好恶,“纪律”就只有“压服”的功用了。
尊重规律离不开严格纪律。尊重规律不是空洞的口号、抽象的议论,而是要付诸实践,见于行动的。这时候,制定出若干规定,对人们进行必要的约束,又成为尊重规律的前提和保证。一个不遵守任何纪律的人,又怎么能说他是尊重规律的呢?
规律和纪律,概念各异,千丝万缕。
(二)
凡新闻都是一种宣传,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纯新闻是没有的。“事实”是客观的,但一同“报道”联系起来,就成为主客观的结合了。正如一百个人心中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一样,一百个人也就会有一百种对事实的理解和看法。新闻既然是一种“报道”,就是一种“选择性关注”。怎么“选择”?为何“关注”?都是一种宣传效应。
人心不同,各如其面。眼光不同,各有新闻。
不用“观点”,不用“评点”,目光所见,就是宣传。
“鲜花”、“彩旗”、“掌声”,三个情景一组合,凯旋者的形象就呼之欲出了。
可见新闻纪录的是事实,但引发的却是思考。
“用事实说话”的提法很经典。这里,“事实”是手段,“说话”是目的。用什么样的事实,说什么样的话,新闻和宣传就合二为一了。
“内容为王,形式为臣”,但许多时候形式又反过来影响内容、决定内容。“功高震主”、以“臣”慑“王”的事情在新闻宣传中时有出现,甚至一个标点的运用,一个语气的变换,一个顺序的倒换,“形式”就会把“内容”弄得面目全非。
美国对新闻的要求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读者是上帝”,一个是“国家利益为上”。这说明,西方对新闻的宣传要求很清醒,也很自觉。
新闻既然是宣传,就应该毫不犹豫地承担起党和人民喉舌的功能,发挥宣传工具的效应,严格纪律约束和职业要求。
新闻宣传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坚持鲜明的党性原则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要遵守各种法律和相关法规,要坚守社会主导价值观和优良传统,要考虑民族、宗教、区域、行业、习俗等种种“控制手段”和“致效因素”。这些,从广义上讲,都是新闻纪律的内涵。
“一字之诛,严于斧钺。”“谬误出口,则乱及万里之外。”“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这些古今警言,都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已经和正在发生着的事实。
明乎此,强调宣传纪律,增强纪律观念,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对每个新闻工作者来说,绝不是什么苛求,而是一种职业必须。
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抽象地把媒体说成是“社会公器”或“宣传工具”,都有失偏颇。从传播功能来说,它是“社会公器”,从价值取向来说,它是“宣传工具”。辩证地看,两者并不矛盾。如果非要把它们对立起来或者绝对起来,只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
(三)
新闻又不能等同于宣传,新闻有其自身的规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