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癸卯学制;变革;意义
〔中图分类号〕 G633.51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004—0463(2007)10(B)—0036—02
1902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时为农历壬寅年,故称“壬寅学制”,这是我国近代教育史上首次建立的学校教育系统,但并未施行。1903年清政府又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时为农历癸卯年,故又称“癸卯学制”,这是对壬寅学制的重新修订,其体系、内容比壬寅学制更为详细、完备。同时也突出了其指导思想——中体西用。学制明确规定了其立学宗旨为“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瀹其智识,练其技能,务期他日成材,各适实用,以仰副国家造就通才,慎防流弊之意”。
癸卯学制的内容庞杂,大体上有以下各章程:小、中、大学堂章程,初、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初、中、高等实业学堂章程,译学馆、进士馆章程,各学堂奖励、考试章程及管理通则,任用教员章程及学务纲要等等。其中学务纲要带有总括性质,实际上是学制的总纲。这些章程规定了各类学校的立学宗旨、性质、任务、入学条件、课程设置、修业年限及它们之间的衔接关系。
各级各类学堂的设置及层次如右示意图:
根据此图,我们可将整个学校教育概括为:三段七级教育模式,纵横两个学校教育体系。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共三级,包括蒙养院、初等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一级,即中学堂;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共三级,包括高等学堂、大学堂和通儒院。这是纵向(直系)教育体系。横向(旁系)教育体系则包括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师范教育分为初级师范学堂(中等教育性质)和优级师范学堂(高等教育性质)两级。实业教育分为三级:一为初等教育性质的,有初等实业学堂、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和艺徒学堂;二为中等教育性质的,主要是中等实业学堂;三为高等教育性质的,有高等实业学堂和实业教员讲习所。此外,属于高等教育的还有译学馆、进士馆和仕学馆。
这个学制在重视普通学校教育的同时,也重视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并将其与普通学校教育相分离,自成两大独立系统,从而确立了中国近代学制的基本模式,其对以后学制的组织形式有很大的影响。如1912年的“壬子”学制、1913年的“癸丑”学制都是在参照此学制的基础上制定的。
制定新学制,正处于清政府甘当帝国主义侵略者的“儿皇帝”时期,中国社会的性质决定了作为清政府教育“新政”措施所制定的癸卯学制必然会深深打上浓厚的时代烙痕,因此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许多弊端,表现出极大的局限性。
第一,学制年限太长。儿童从3岁入蒙养院到通儒院毕业,整个教育年限长达30年,这极不利于普及教育,也不利于人才的培养。
第二,在教育内容方面,各级各类学堂特别注重经学的传授与旧礼教的陶冶。读经在各级各类学堂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其目的在于维护儒家思想的统治地位。
第三,学制与科举制度相结合,保留有封建科举奖励出身的余毒。章程规定各级各类学堂毕业生都可以获得科举功名并授予官职,同时学生还存在着追求功名利禄的封建心理,使学制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
第四,学制加强了对师生思想的控制。学制规定不准学生干预国家政治及学堂事务,不准“离经叛道,妄发狂言怪论以及著妄谈刊布报章”,对教员“如有明倡异说,干犯国宪及与名教纲常相违背者,查有实据,轻则斥退,重则革办”。这样就从根本上剥夺了广大师生参加社会活动和发表进步言论的自由。
第五,女子教育在学制中无地位。中国传统的封建伦理纲常名教对妇女的束缚和摧残是骇人听闻、史无前例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道德观念决定了妇女在受教育方面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学制规定将女子教育包括在家庭教育之中,不特设学校。直到1907年,学部颁布了《女子小学堂章程》和《女子师范学堂章程》,才成为女子教育取得合法地位的开端,从此,女子教育在中国教育史上才翻开了新的一页。
第六,学制中的许多规定,往往是一纸空文,根本无从落实。如直隶省的许多农村小学以旧书院或庙宇为校舍,设备极为简陋,教师多是秀才、举人,教学内容仍以灌输封建纲常伦理道德为主,许多西学课程或时停时开,或有名无实,教学水平差,学校近代化程度不高。当时教育最发达的直隶省都是如此,那么全国其他省份就不言而喻了。
最后,学制所奉行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指导思想,从实质上说,在于变器不变道,是为了维护摇摇欲坠的封建专制统治。因而以此思想为指导的癸卯学制实际上是一种资本主义形式与封建主义精神的复合体。正如鲁迅所揭露的:“学了外国本领,保存中国旧习,本领要新,思想要旧”,但一个人怎么能“早上打拱,晚上握手,上午‘声光电化’,下午‘子曰诗云’呢?”“要进步,要想太平,总得连根的拔去了‘二重思想’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