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我国80%以上的检察院是基层院,80%以上的检察干警、检察工作任务在基层。可以说,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础。正因为如此,基层院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关系到检察工作全局。同时我们必须看到。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基层检察工作在执法观念、监督能力、体制机制、队伍素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制约了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3月4日下发了《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四化”建设。然而,基层院建设,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基层院检察长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和身体力行。故本期《中国检察官》刊登5位基层检察长对这一工作的看法和做法,相信对他院定有所借鉴和启示。
2005年以来,我院将国际质量管理的先进管理理念和管理原则与检察实际有机结合,遵循法律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并形成了切合我院实际的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建设三结合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暨以队伍管理、业务管理、保障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五大管理程序为主要特点的合规管用的规范化管理体系。我院不仅将1995年获得的“全国模范检察院”保持至今,2007年还取得了“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等新的荣誉。现简要阐述我们的一些做法和体会,以期对基层院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有所裨益。
一是强化理念转变,树立科学的执法规范意识和严谨的职业精神。首先,坚持开展“把规范养成习惯,将功夫用在细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贯穿始终,强化工作的规范意识,细节意识,要求检察人员深刻理解规范的实质;其次,坚持以理念的更新提高队伍的综合执行力。总结提炼出“一种精神、六个理念”,通过理念的转变和道德情操的升华,促进检察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以人的全面发展促进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是强化过程控制、流程管理,建立检察业务标准化制度规范体系。我院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实际,编制了各个岗位的岗位说明和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和工作标准,使每个部门、每个人都能够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工作过程,每一个执法环节责任明确,有章可循。同时,为保证规范文件的有效落实,建立了《检察业务控制程序》,通过过程的有效控制,流程之间的内部监督,将各部门的执法过程通过系统的管理方法有机地联系起来。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内部监督、自我纠错新机制。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规范的落实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首先,通过定期内部审核,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针对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使不规范行为得以充分整改,执法质量不断提高;其次。强化部门负责人的具体责任和上下级间的纵向监督;再次,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制约和监督;最后,充分发挥检务督察的监督作用。
四是强化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应用,发挥信息技术对办案流程的动态管理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优势,研用《刑事诉讼全程监督系统软件》,该软件除具有案件办理、自动生成法律文书、统计分析、档案管理等常规功能外,还对各诉讼环节中易出现违法行为事项,如强制措施、追捕、追诉、超期羁押或办案期限延时等问题进行审查,并设置了短信提示、网上通知等预警、示警功能,实现了法律监督工作通过网络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和检察机关内部延伸的突破,有效地发挥软件规范管理的作用。
我院把规范化管理体系的精髓概括为“五个凡事”:即“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误必纠”。我们深刻体会到建立和运行规范化管理体系与静态的制度管理的重要区别在于其将制度进行优化,基于系统的方法形成管理体系。并保持持续运行,增强了管理的科学性,是一个持续改进、不断增值的过程。这种管理机制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是基层检察事业实现持续递进发展的有效工具。
发挥检务保障效能是基层院建设的根本
张立宪
检务保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坚实后盾。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新时期检务保障的作用越来越凸现。基层检察院应当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认真贯彻“抓保障、保中心、促发展”的工作方针,抢抓机遇,因地制宜,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充分发挥检务保障效能,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提升经费保障效能。为各项检察工作发展提供财力支撑。经费保障是检务保障的核心,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动力之源。不可否认。经费保障困难已成为一些基层检察院各项工作发展的最大瓶颈。过重的债务成为检察事业发展的沉重包袱,严重困扰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基层检察长应当高度重视经费保障工作。坚持把经费保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常议常抓,主动争取,千方百计地提高经费保障水平。首先,要充分利用列席党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和市长办公会之机,汇报经费困难情况。请求增加检察机关的财政预算,并当地方领导和上级检察机关到院指导工作时,敢于反映经费困难情况,从而引起各级领导重视检察机关经费短缺的实际问题:其次,基层检察院要广泛开展经费保障方面的调查研究,做到超前谋划,为当地政府增拨经费预算提供依据;最后,基层检察院要及时抓住中央和地方出台的关于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等机遇,主动将有关文件呈报各级领导,主动向地方财政部门宣传,争取专项经费。经费有了可靠保障后,基层检察院应当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原则,把钱用在刀刃上。除保障办公办案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外,要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推进基础硬件建设,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