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史广全(1966— )男,黑龙江省讷河市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黑龙江大学哲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史、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法学理论。哈尔滨 150080
[摘要]先秦诸子的立法理论是中国古代立法理论之源。以儒墨道法诸家为代表的先秦诸子在立法根据论、立法主体论、立法原则论和立法价值论等方面提出了各自的理论和观点。这些理论和观点在中国封建社会的立法历程中,被不同时代的立法者加以吸收或利用,从而引起它们的互相冲突与融合,共同奠定了中国古代立法的深层文化基础,构成了中国古代立法文化的精神层面,从而使中国古代立法文化生机勃勃,不断创新。
[关键词]立法文化精神 立法根据论 立法主体论 立法原则论 立法价值论
[中图分类号] B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627(2007)01006714
中国古代立法文化有其鲜明的内在精神。如礼法合一的伦理精神、注意人与自然和谐的则天精神、注重官吏清廉的惩贪廉政精神、……












